昆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
2014年10月31日起昆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
10月中旬,住建部、财政部、央行已发文,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、推进异地贷款、降低中间费用三项内容。其中,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(现行为12个月)。
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苏州市财政局、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联合通知,自2014年10月31日起,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作如下调整:
(一)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,从12个月(含)以上调整为6个月(含)以上。
(二)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,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%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%。
(三)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。
公积金取消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,对于普通的刚需购房者来说,可以节省几千元的费用;公积金缴存月份的放宽,将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进一步拉低。